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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乐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2-07-13分类:平安校园阅读:341 ℃评论:0 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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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乐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

1、声乐教室是用于声乐教学的地方,非教学及训练原因,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。不准打闹、追逐,以免造成伤害事故。

2、上课实行点名制,每堂课先点清每班人数,如有不到的学生,向班长或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及时询问,查找原因,以防意外;未到者需要提前争得教师的同意。  

3、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不乱扔纸肩、杂物,禁止在教室内外墙壁、桌椅、地面乱涂乱画,离开教室前摆放好桌椅板凳、关好门窗,方可离开。

4、学生进声乐教室上课,应提前排好队,有序进入教室。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,不得拥挤。

5、使用声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,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
6、声乐教室一切设备、教具,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,不得撞自使用。

7、保持声乐教室的清洁卫生,严禁在室内进食,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,不乱丢果皮纸屑。

8、每次使用后,将教室内的器材设备恢复原状,室内恢复整洁干净,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方可离开。

9、房室钥匙由声乐教室管理人员专人保管,不得私自将钥匙转借给他人师生需要使用声乐教室的,须经管理教师同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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